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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09/07宋朝 市井
吴钩
作者笔下的宋朝就像是文字版的清明上河图,拥簇的市集、冒着鲜香的食肆、考究而精细的庭房。细致而有刻度的生活细节,更具象地还原着时代的模样。
夜生活
如果比较古代与近代生活的区别,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,那就是对黑夜的开发。寻常市民在夜晚不再待在家里睡觉,而是开始丰富的夜生活,这是近代社会的一个特征。唐代及之前,城市实行宵禁制度,只在元宵节弛禁三日,“谓之放夜”。直至宋代,宵禁之制才被突破,城市中彻夜灯火通明,笙歌不停。我们不妨说,中国社会的繁华夜生活是从北宋开始的。
在北宋汴梁,“夜市直至三更尽,才五更又复开张,耍闹去处,通宵不绝”;“冬月虽大风雪阴雨,亦有夜市”。宋人笔记《铁围山丛谈》记录的一个细节,可印证汴梁夜市的繁荣:“天下苦蚊蚋,都城独马行街无蚊蚋。马行街者,京师夜市酒楼极繁盛处也。蚊蚋恶油,而马行人物嘈杂,灯光照天,每至四更鼓罢,故永绝蚊蚋。”彻夜燃烧的烛油,熏得整条街巷连蚊子都不见一只。
南宋的临安同样夜生活丰富,“杭城大街买卖,昼夜不绝,夜交三四鼓,游人始稀;五鼓钟鸣,卖早市者又开店矣”;早市从凌晨五更(三四点钟)开始,持续到深夜,“夜市除大内前外,诸处亦然,唯中瓦前最胜,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,与日间无异。其余坊巷市井,买卖关扑(赌博),酒楼歌馆,直至四鼓后方静,而五鼓朝马将动,其有趁买早市者,复起开门。无论四时皆然”。
逛街购物的人们走累了,口渴了,可以找个地方坐下来,吃点美食,喝碗饮料,除了昼夜迎客的酒楼茶坊,夜市上还有各种饮食小摊,叫卖各色美食。“大街有车担设浮铺,点茶汤以便游观之人”;“又有沿街头盘叫卖姜豉、膘皮子、炙椒、酸儿、羊脂韭饼、糟羊蹄、糟蟹,又有担架子卖香辣罐肺、香辣素粉羹、腊肉、细粉科头、姜虾……”;“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,通宵买卖,交晓 不绝。缘金吾(古时负责宵禁的官员)不禁,公私营干,夜食于此故也”;“冬月虽大雨雪,亦有夜市盘卖”。
《宋太祖蹴鞠图》。北宋苏汉臣所画,现存图为元代临摹品。
宋朝女性并非“躲在深闺无人识”,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,像我们想象的那样。她们也是可以享受都市夜生活的,《东京梦华录》说,汴梁的潘楼东街巷,“街北山子茶铺,内有仙洞仙桥,仕女往往夜游,吃茶于彼”。
宋人的夜生活当然不仅仅是逛街、购物与吃喝,而且形成了一种独特而生动的夜市文化,瓦舍勾栏里昼以继夜的文娱表演自不必说,算卦摊子亦是夜市上的热闹所在,是宋朝夜市文化的一部分。《梦粱录》说:“大街更有夜市卖卦:蒋星堂、玉莲相、花字青、霄三命、玉壶五星、草窗五星、沈南天五星、简堂石鼓、野庵五星、泰来心、鉴三命。中瓦子浮铺有西山神女卖卦、灌肺岭曹德明易课。又有盘街卖卦人,如心鉴及甘罗次、北算子者。更有叫‘时运来时,买庄田,取老婆’卖卦者。有在新街融和坊卖卦,名‘桃花三月放’者。”这些卖卦的高人为了招徕顾客,都给自己的卦摊起了噱头十足的名号,什么“五星”“三命”“时运来时,买庄田,取老婆”之类,跟今日的广告词差不多。
宋代民间市井的夜生活是如此的丰富、喧哗、热闹,甚至让皇宫中人都生出羡慕来。话说一日深夜,宋仁宗“在宫中闻丝竹歌笑之声,问曰:‘此何处作乐?’宫人曰:‘此民间酒楼作乐处。’宫人因曰:‘官家且听,外间如此快活,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。’仁宗曰:‘汝知否?因我如此冷落,故得渠如此快活。我若为渠,渠便冷落矣’”。市井间的喧哗将豪华的皇宫也衬托得冷冷清清,这应该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吧,在未来的朝代也极少听说了。
如果一千年前就有卫星地图,人们将会发现,入夜之后,全世界许多地方都陷入一片漆黑中,只有宋朝境内的城市,还是灯火明亮。诗人刘子翚在北宋灭亡后写过一首《汴京纪事》诗,回忆了汴京夜生活的如梦繁华:“梁园歌舞足风流,美酒如刀解断愁。忆得少年多乐事,夜深灯火上樊楼。”国破山河在,城春草木深。昔日的繁华,今日的苍凉,让诗人感慨万端。
饭店
有人统计过,《东京梦华录》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,其中酒楼和各种饮食店占了半数以上。《清明上河图》描绘了一百余栋楼宇房屋,其中可以明确认出是经营餐饮业的店铺有四五十栋,也差不多接近半数。南宋笔记《武林旧事》《都城纪胜》《梦粱录》也收录了一大堆临安的饮食店与美食名单。
“每日交五更”,东京的“酒店多点灯烛沽卖(宵夜),每分不过二十文,并粥饭点心。亦间或有卖洗面水,煎点汤药者,直至天明”。朱雀门外的州桥夜市,那些卖盘兔、旋炙猪皮肉、野鸭肉、滴酥水晶鲙、猪脏之类的饮食店,每天都营业到很晚,“直至三更”才打烊。
宋代饭店层次多样,既有满足城市下层群体口腹之需的大排档,“专卖家常饭食,如撺肉羹、骨头羹、蹄子清羹、鱼辣羹、鸡羹、耍鱼辣羹、猪大骨清羹、杂合羹、南北羹,兼卖蝴蝶面、煎肉、大熬虾等蝴蝶面,及有煎肉、煎肝、冻鱼、冻鲞、冻肉、煎鸭子、煎鲚鱼、醋鲞等下饭。更有专卖血脏面、齑肉菜面、笋淘面、素骨头面、麸笋素羹饭。又有卖菜羹饭店,兼卖煎豆腐、煎鱼、煎鲞、烧菜、煎茄子,此等店肆乃下等人求食粗饱,往而市之矣”。底层人也能够从这里找到物美价廉的饮食。
北宋出现了世界最早的专业消防队——军巡铺,其编制与功能,都跟现在的消防部队差不多。军巡铺拥有当时各种最先进的灭火器械,如消防云梯、水囊、唧筒。军巡铺经过专业训练,“每遇火发扑救,须臾便灭”,“不劳百姓”。
更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豪华饭店,“其门首,以枋木及花样沓结缚如山棚,上挂半边猪羊,一带近里门面窗牖,皆朱绿五彩装饰,谓之‘欢门’。每店各有厅院,东西廊庑,称呼坐次”。这些饭店以丰盛的菜肴吸引食客,“不许一味有缺”,任顾客挑选:“客坐,则一人执 箸纸,遍问坐客。都人侈纵,百端呼索,或热或冷,或温或整,或绝冷、精浇、膘浇之类,人人索唤不同……须臾,行菜者左手杈三碗、右臂自手至肩驮叠约二十碗,散下尽合各人呼索,不容差错”。意思是说,你一进饭店,马上就有人招呼座位、写菜,你想吃什么,随便点,很快菜便上齐了。
饭店的服务也很周到,将顾客当上帝看待:“凡下酒羹汤,任意索唤,虽十客各欲一味,亦自不妨。过卖铛头(饭店厨师)记忆数十百品,不劳再四,传喝如流,便即制造供应,不许小有违误。酒未至,则先设看菜数碟,及举杯则又换细菜,如此屡易,愈出愈奇。”
饭店伙计若是服务不周,被客人投诉,则会受到店老板叱责,或者被扣工资、炒鱿鱼,“一有差错,坐客白之主人,必加叱骂,或罚工价,甚者逐之”。
因为汴梁餐饮业发达,“处处拥门,各有茶坊酒店,勾肆饮食。市井经纪之家,往往只于市店旋买饮食,不置家蔬”;临安也一样,“处处各有茶坊、酒肆、面店、果子、……油酱、食米、下饭鱼肉、鲞腊等铺。盖经纪市井之家往往多于店舍,旋买见成饮食,此为快便耳”。换言之,宋代都市的小白领、小商人,跟今日的城市白领一样,都不习惯在家做饭,而是下馆子或叫外卖。——没错,宋代饮食店已经开始提供“逐时施行索唤”“咄嗟可办”的快餐、叫餐服务了。《清明上河图》就画了一个不知正往谁家送外卖的饭店伙计。
住房
《清明上河图》画了许多民居,城外农村的民房很简朴,瓦房与茅屋相间;城郊则尽是瓦房;进入汴梁城,居民住宅就比较考究了,或庭院深深,或小楼耸立,多窗明几净。这也大体上反映了宋人居住条件的城乡差别,农民住得差些,市民住得好些。
总的来说,在城市,宋朝的砖瓦建筑比例应该是超过前代的。有一位叫做成寻的日本僧人,北宋熙宁年间来到中国旅游,他看到,从钱塘江到杭州的凑口,“津屋皆瓦葺,楼门相交”,“河左右家皆瓦葺无隙,并造庄严”。 杭州城内更是高楼林立了(三至五层高的多层建筑在宋代大都市已很常见了),《梦粱录》说:“临安城郭广阔,户口繁伙,民居屋宇高森,接栋连檐,寸尺无空,巷陌壅塞,街道狭小。”有钱人家对住宅非常讲究,明人笔记《菽园杂记》说:“江南自钱氏以来,及宋元盛时,习尚繁华,富贵之家,于楼前种树,接各色牡丹于其杪。花时登楼赏玩,近在栏槛间,名楼子牡丹。”
但大城市人烟浩瀚,人多地少,房屋自住率不高,许多市民都得租房居住。北宋初年,甚至连宰相也是租房住的,仁宗朝宰相韩琦说:“自来政府臣僚,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,比比皆是。” 朱熹也说:“且如祖宗朝,百官都无屋住,虽宰执亦是赁屋。”南宋的临安居民,也多租房,“兼官私房屋及基地,多是赁居”。
宋代城市巨大的租房需求,制造出一个十分活跃的房屋租赁市场,在大城市有套房子出赁的人,基本上就衣食无忧了,司马光说:“十口之家,岁收百石,足供口食;月掠房钱十五贯,足供日用。”宋人认为:“僦屋出钱,号曰‘痴钱’,故僦赁取直者,京师人指为‘钱井经商’。” 意思是说出租房子来钱太容易了。连政府也进军房地产市场,在都城与各州设“楼店务”,负责官屋的出租,分割租赁市场这块大蛋糕。
那么宋代的房租高不高呢?这得看城市、地段、房子大小。《梦粱录》说临安的“屋地钱俱分大中小三等钱”,不过没有提供具体的数目。另据程民生先生的《宋代物价研究》,在北宋京师,一座住宅的租金大约每月数贯到数十贯。其他城市的房租则便宜得多,如濮州,地段好的房屋每间每日租金为一二百文,而“后街小巷闲慢房屋”,每日只需三五文钱。当时一名城市底层人的日收入,大概也有一百文左右。
宋政府对房屋租赁业有一条规定:“假每人户赁房,免五日为修移之限,以第六日起掠(收租)。”即法律要求从租赁关系确立之后的第六日开始算租金,前五日免租金,因为租房者需要几天时间用于搬家、清洁打扫之类。我觉得这是一条比较人性化的规定,照顾了租客的利益。
宋代也有“廉租房”。有人认为“楼店务”管理的官屋就是廉租房,其实不是,因为租金并不低。不过在南宋临安,政府经常减免租住官屋之人的房租,甚至一年到头也未收一文钱,比廉租房还廉租房。又如北宋仁宗年间,蔡襄知泉州,想在万安渡修建一座大桥,方便民众往来,蔡襄先在“桥岸造屋数百楹,为民居,以其僦直入公帑”,这几百间房子就有“廉租房”性质,低价租给当地的民众居住,其租金收入则用来修桥。
相亲
我们现在说起古人的婚姻,都会联想到“包办”二字,以为新人只能听从父母摆布,双方要到洞房才第一次见面。这个想象至少对宋人而言是不准确的。所谓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,并不是父母包办的意思,而是指一项婚姻的缔结,以媒人为中介,由父母出面。新人对于自己的婚事,当然具有一定自主权,绝不是全然由父母说了算。
在宋代,经媒人说亲之后、新人成亲之前,有一个相亲的程序。“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,或借园圃,或湖舫内,两亲相见,谓之‘相亲’。男以酒四杯,女则添备双杯,此礼取‘男强女弱’之意。如新人中意,则以金钗插于冠髻中,名曰‘插钗’。若不如意,则磅彩缎两匹,谓之‘压惊’,则婚事不谐矣。既已插钗,则伐柯人(媒人)通好,议定礼,往女家报定。”这个相亲的过程,相当火辣,彼此相中了,则男方给女方插上金钗;也很有礼节,若相不中,则男方要送上彩缎两匹,表示歉意。
宋人也有自由恋爱。宋话本《闹樊楼多情周胜仙》就讲述了一个“女追男”的凄美故事:东京有一个十八岁少女,叫做周胜仙,一日正好在茶坊遇见了令她怦然心跳的心上人范二郎,两人“四目相视,俱各有情”。周胜仙自思量道:“若还我嫁得一似这般子弟,可知好哩!今日当面错过,再来那里去讨?”于是主动向心上人透露:“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儿。”可谓胆大无忌。宋笔记《青琐高议》中则有一个“男追女”的故事:京城人周默,对邻居一老秀才的二十一岁妻子孙氏一见钟情,展开猛烈攻势,接连写了几封情书。孙氏对周默似也有情意,但既已婚嫁,便严词拒绝了周的追求。后来周默宦游,写信告诉孙氏:愿终身不娶,等她,直至她丈夫去世,便回来迎娶她过门。三年后,周默回乡,得知孙氏丈夫已离世,便托母亲遣媒求婚。两人终结成秦晋之好。孙氏是嫁过三次的妇人,但周默以及彼时社会,都没有对她有什么歧视。宋代社会之开放,可窥一斑。
宋画《浣月图》,图中绘有一个自动出水的“水龙头”。
另外,我们可能还有一个刻板的印象,即以为古时夫妻之间要正襟危坐,人前不可有亲热之举,否则就不合礼教。其实在宋代,小夫妻之间表现出亲亲热热,是比较寻常的。《清明上河图》中有个图景:“孙羊正店”大门前,有一对小夫妻正在买花,小娇妻亲昵地将她的胳膊搭到丈夫的肩膀上,跟现代情侣没啥区别。另有一首宋代民间女子写的诗词为证:“月满蓬壶灿烂灯,与郎携手至端门。”小夫妻出门看花灯,是手牵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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